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通知
[摘要] 晋环函【2011】1744号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现将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办公室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通知》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并将学习贯彻情况于9月10日前报省环保厅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11-08-23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法制宣传;教育;决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