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污染源自动连续监控设施运营人员岗位资质培训的通知
[摘要] 晋环发[2009]121号各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第23号令)、《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3号)、《关于加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7]879号)中关于“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全面实行运营管理资质许可制度和运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发布日期] 2009-03-30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培训;运营;污染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