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冬季行动”落实环保重点工作的通知
[摘要] 晋环发[2016]1号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入推进“冬季行动”落实环保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冬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字[2015]58号)、省政府办公厅《 “冬季行动”任务分工》和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开展“冬季行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环发[2015]165号)要求,全省环保系统从2015年12月中旬至2016年4月底,全面开展“冬季行动”,为深入推进此项行动,落实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提前部署,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总体要求 “冬季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王儒林书记、李小鹏省长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六权治本”要求的新实践,是全面推进“六大发展”的新举措。
[发布日期] 2016-02-02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冬季;行动;负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