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我厅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摘要] 晋环发[2009]319号各市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晋政法字[2009]88号《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中,我厅的《关于加强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07]2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07]403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07]5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试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08]315号),予以废止。
[发布日期] 2009-12-11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发;通知;废止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