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和对煤焦领域环评业务中违规操作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的通知
[摘要] 晋环发[2008]538号各市、县环保局,省内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技术评估机构: 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环发[2008]6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环保部门和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对照检查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规范经营秩序和从业行为,切实提高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积极发挥环保第一关的作用,使环保工作从源头上取得成效。
[发布日期] 2008-09-16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