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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工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项目的通知
[摘要] 晋环发[2009]127号各有关市环保局: 汾河流域工业企业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为了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管理,各市根据省厅下发的《关于调度〈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项目的通知》(晋环发[2009]276号),对本市项目进行了核实、确认和调整,省厅进行了全面复核,同意13个停产等企业项目予以剔除。
[发布日期] 2009-08-17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回用;汾河;流域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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