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市环保局、各扩权强权试点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山西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有效性审核与使用管理,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山西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与使用管理办法》(晋环发[2010]203号)文件予以修改。
[发布日期] 2012-12-17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监控;污染源;有效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