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6年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摘要] 晋环函[2016]46号各市环保局,装机总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的国控火电企业: 日前,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已经发布,省、市两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平台已基本就绪,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实时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信息,根据国家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的最新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企业考核基数 2016年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基数为: 1、2016年国控企业; 2、2014年属于国控企业、但未列入2016年国控范围的企业; 3、2015年属于国控企业、但未列入2016年国控范围的企业。
[发布日期] 2016-01-22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监测;自行;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