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环境信访工作引入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通知
[摘要] 晋环发[2015]103号 各市环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印发关于创新机制解决环境信访问题的工作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73号),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山西环保系统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办法的通知》(晋环发﹝2013﹞82号)、《关于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14﹞1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环境信访工作中引入损害鉴定评估机制,切实解决因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不及时造成群众损失得不到有效弥补、不断到环保部门上访的问题。
[发布日期] 2015-09-01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鉴定;损害;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