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部分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监测点位的通知
[摘要] 晋环发[2010]229号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完善流域市界地表水断面水质考核工作,使考核监测点位设置更加公正、合理,监测数据能较全面、有效反映水质状况,根据有关市环保部门申请及我厅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现将部分考核点位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大同市与朔州市口泉河流域市界断面设在朔州市怀仁县支家小村,地理位置:北纬39°53′09″,东经113°13′04″,作为口泉河大同市出境考核断面,朔州市入境考核断面。
[发布日期] 2010-07-01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考核;断面;朔州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