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十一五”期间《环境质量报告书》评审会议的通知
[摘要] 晋环函[2011]619号各市环保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的“三个说清”的指示精神,提升我省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能力,根据我省《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环境质量报告书评选的通知》(晋环函[2011]244号)要求,省环保厅决定召开“十一五”期间《环境质量报告书》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1、各市环保局分管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的领导、监测科(处)负责人;2、各市环保局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工作负责人及两名主要编写人员;3、各市环保局推荐的参加全省“十一五”期间《环境质量报告书》评审委员会的一名专家。
[发布日期] 2011-04-19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质量;报告书;环保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