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顿及节能减排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摘要] 晋环发[2009]247号各市环保局、监察局、行政效能办: 根据原省环保局、省监察厅《关于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顿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晋环发[2009]241号),以及省环保厅、省监察厅、省政府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节能减排行政效能监察自查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09]173号),决定于10月下旬对各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顿情况、环境污染末位淘汰任务完成情况、重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发布日期] 2009-10-20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检查;监察厅;水源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