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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
[摘要]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程序,提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发布日期] 2008-02-28
[发布机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突发;事件;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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