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环辐射函〔2012〕74号 关于使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 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环保局、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根据环境保护部辐射安全信息化管理要求,为加大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提高辐射监管工作水平,现就使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省厅负责Ⅰ、Ⅱ、Ⅲ类放射源和Ⅰ、Ⅱ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监管信息数据及日常监督检查记录的录入、审核和更新。
[发布日期] 2012-01-30 [发布机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辐射;放射源;安全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