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徽国投新集刘庄矿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摘要]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皖环罚字〔2013〕21号 安徽国投新集刘庄矿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41226000009782 组织机构代码:75684112-5 地址:阜阳市颍上县古城乡 法定代表人:刘谊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2013年8月8日,我厅对你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刘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生产能力由300万吨/年扩大到1140万吨/年,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约有3000吨生活垃圾倾倒在厂区北侧塌陷区水体中,对塌陷区水环境造成污染;储煤场未采取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含煤泥的淋溶水未经处理外排至庄内沟渠后进入古城大沟,对庄内沟渠和古城大沟水环境造成污染。
[发布日期] 2013-11-05 [发布机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安徽环保厅;罚款;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