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环境监测站第二季度加大对国家重点污染源环境监测力度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监督管理,配合池州市顺利完成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任务,更好地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提供服务,池州市环境监测站根据《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在开展第二季度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中,重点对辖区内5家废水国家重点污染源,监测因子为废水流量、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 9项、4家废气国家重点污染源,监测因子为烟气参数、烟(粉)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开展了监督监测工作,为污染源监督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发布日期] 2009-06-26 [发布机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污染源;监测;池州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