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放射源编码规则的通知(环发〔2004〕118号)
[摘要] 关于发布放射源编码规则的通知 环发〔2004〕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中核集团四O四厂,中国同位素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公司,中核甘肃华原企业总公司,北京原子高科核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编办《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2003年17号文)要求,为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我局组织制定了《放射源编码规则》,现予发布。
[发布日期] 2004-08-24 [发布机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放射源;编码;核素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