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定远县国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摘要]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皖环罚字〔2013〕25号 定远县国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41125000000623(1-1) 组织机构代码:66620287-2 地址:滁州市定远县定城 法定代表人:杨国华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2013年6月8日,我厅对你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出水口取样监测悬浮物22mg/L,超标1.2倍。
[发布日期] 2013-11-22 [发布机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安徽环保厅;行政处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