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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下游上游担责 处置跨市界水污染我省有规可循
[摘要]
由于近年来我省流域性跨市界河流因上游来水造成下游水质恶化和渔业损失的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我省特出台防控与处置跨市界水污染事故意见,一旦发生跨界水污染事故,上下游地区政府将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若确定污染事故由上游地区造成,但不能确认具体责任人,则由上游地区政府承担责任并提供相应补偿。
[发布日期] 2009-11-03
[发布机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水污染;水质;上游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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