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摘要]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农业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铜陵市农委,庐江县、涡阳县、埇桥区、颍上县、太和县、全椒县、金安区、当涂县、南陵县、郎溪县、桐城市、黄山区农委: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6〕3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价范围为所有已认定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评价内容为示范区2015年度建设情况。
[发布日期] 2016-07-08 [发布机构]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示范区;评价;监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