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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摘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省政府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省政府从2016年起用2年时间,对建国以来印发的省政府文件分批次进行全面清理。
[发布日期] 2017-05-04
[发布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安徽省;通知;印发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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