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认定全省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示范单位的通知
[摘要]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认定全省农村集体“三资” 委托代理服务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农经〔2013〕196号)部署,各地广泛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发布日期] 2015-06-30 [发布机构]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三资;办事处;示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