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关于编报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初步设计及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摘要]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关于编报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初步设计及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合肥市、宿州市、安庆市、滁州市、芜湖市农委(畜牧水产局)、农发办(局): 按照农业部《关于编制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省级方案的通知》(农计(开发)〔2016〕34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标的通知》(农办计〔2017〕7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立项和备案等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7〕10号)要求,根据你市申报,经过专家评审、农业部答辩和公示,拟同意你市申报的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立项(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年度实施计划。
[发布日期] 2017-04-14 [发布机构]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业;项目;初步设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