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兽用疫苗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摘要] 皖农牧函〔2016〕473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 全省兽用疫苗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广德县、宿松县农委: 根据全国和全省兽用疫苗监管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兽用疫苗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以“查隐患、严治理、保质量”为主题,对兽用疫苗生产、供应、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全面检查。
[发布日期] 2016-05-25 [发布机构]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疫苗;兽用;检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