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拨付2015年农业部渔政管理等项目资金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市、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渔业生产损失救助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5〕27号)、《农业部关于下达2015年物种资源保护(渔业)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5〕35号)和《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下拨渔政管理项目经费的函》(农长(渔政)便〔2015〕29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5年农业部渔政管理项目资金 万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资金万元和水生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 万元拨付你单位(详见附件),请列入相关预算收支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6-02-02 [发布机构]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项目;渔政;农业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