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徽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徽考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广德县、宿松县农委,委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6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制定了《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徽考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日期] 2016-05-19 [发布机构]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委;兽医;执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