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秸秆农业方面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机局,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29号)精神,根据全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全省秸秆农业方面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 今年秸秆农业方面综合利用工作要在稳步发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同时,积极拓展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利用途径,提升秸秆利用水平,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4%。
[发布日期] 2017-05-12 [发布机构]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秸秆;还田;综合利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