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0家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及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医院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2012〕19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医疗单位: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广东省医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1家医院进行评审。
[发布日期] 2012-02-02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院;评审;人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