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准予开展胰腺、小肠移植项目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函〔2013〕160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管司关于开展胰腺小肠移植资质准入复审工作的通知》(卫医管评价便函〔2013〕45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通过审核,准予开展胰腺移植、小肠移植等人体器官移植项目。
[发布日期] 2013-07-01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器官移植;医院;人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