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粤卫〔2014〕21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医学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和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2〕47号)精神,加快推行全科医生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37号)要求,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和省中医药局联合制定了《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2014年起,在我省高等医学院校开展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卫生人才。
[发布日期] 2014-04-08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定向;医学生;卫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