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办公厅等13部门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2009〕57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盐务局、人口计生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广电局、妇联、残联、妇儿工委、关工委: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等12个部门《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9〕5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围绕2009年防治碘缺乏病宣传主题:“全社会共同参与,持续消除碘缺乏病”,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 2009-08-11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碘缺乏病;碘盐;宣传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