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落实暂停使用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有关情况的通知
[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落实暂停使用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有关情况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1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立即组织了解情况,并填写《广东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及转发〈通知〉的具体时间汇总表》(附件1)和《广东省各级医疗机构接到〈通知〉的具体时间汇总表》(附件2),连同电子版及书面材料于10月14日14:00前一并报我厅医政处。
[发布日期] 2008-10-17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汇总表;广东省;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