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函〔2013〕182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省卫生监督所: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3〕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2013年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和2013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3-07-17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监督;卫生;专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