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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欺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摘要] 粤卫函〔2012〕621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物价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部属、省属及省卫生厅直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三打两建”的重要部署,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欺诈专项行动,按照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欺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2012〕10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欺诈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廖新波(省卫生厅副厅长) 常务副组长: 温伟群(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肖济邦(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兼协调指导处处长) 副组长: 余德文(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处长) 张顺华(省卫生监督所党总支书记) 成员:张伟(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 周紫霄(省卫生厅办公室副主任) 刘木才(省卫生厅规财处副处长) 张一愚(省卫生厅政法处处长) 周建宏(省卫生厅卫监处主任科员) 李 峰(省中医药局医政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职责: 一、指导和协调全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欺诈专项行动工作; 二、部署、确定重大行动方案; 三、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发布日期] 2012-08-02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厅;监督;主任科员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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