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全省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函〔2012〕2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信息技术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提高卫生行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强化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确保网络正常运行,对促进信息化应用有着重要意义。
[发布日期] 2012-02-01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