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恢复使用上海达美医用塑料厂生产的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函〔2009〕86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部属驻穗、厅直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恢复使用上海达美医用塑料厂生产的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9-07-21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达美;塑料厂;输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