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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单独夫妇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粤卫〔2014〕40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扎实稳妥有序地推进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对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下称“单独”夫妇)按新政策申请生育第二胎时的有关奖励优待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4-06-03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独生子女;产假;保健费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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