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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2012〕35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规章的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制定了《广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2-07-27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抗菌;药物;临床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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