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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报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2008〕101号各市、县(区)卫生局: 为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规范特殊门诊补偿报销工作,现将《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报销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09-03-11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病种;补偿;门诊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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