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摘要] 粤卫〔2014〕38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各有关医学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订单定向农村卫生人才培养项目,经研究,决定对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4〕21号,下称《通知》)关于“定点院校和专业”进行调整。
[发布日期] 2014-05-20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定向培养;订单;招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