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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等六类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2012〕50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范我省第二类医疗技术审核和临床应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广东省角膜移植手术管理规范(试行)》、《广东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广东省血液透析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广东省腹膜透析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和《广东省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等六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见附件1-6),作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腹膜透析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准入和监管的依据。
[发布日期] 2012-10-19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试行;广东省;规范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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