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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竞赛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函〔2012〕317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竞赛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8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医院要按照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广东省护理学会《关于举办2012年广东省女职工医疗护理岗位创新技能大赛的通知》(粤工总女委〔2012〕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要求和活动时间安排,切实做好护士岗位创新技能竞赛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发布日期] 2012-09-18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竞赛活动;卫生;广东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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