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摘要] 【正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 为了确保在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根据《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沪府办〈2003〉10号)精神,制定了《〈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3-07-30 [发布机构]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动物;防疫;预案;实施办法;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