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农村社区经济合作社投资兴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正文】 各区、县农委、工商分局,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本市农村社区经济合作社发展实际需要,按照《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委发〔2012〕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委制订的〈上海市农村社区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20号)等精神,现就本市农村社区经济合作社依法投资兴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由乡镇(街道)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队)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成立的农村社区经济合作社投资兴办企业(法律规定由自然人或者法人单独出资设立的企业除外)工商注册登记的有关工作。
[发布日期] 2014-08-04 [发布机构]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合作社;工商;注册登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