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0542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关于推荐2014年农业部蔬菜、水果标准...
上海市2016年创建“农业部畜禽养殖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告 第4号(2016...
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推荐人选公示
关于贯彻农业部等部委《关于积极开发农业...
公 告(2014/10/29)
[摘要]
2014年11月1日起,本市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6个月以上的涉农企业和区(县)级及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关于鼓励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在涉农单位就业的试点意见》(沪人社就发〔2013〕51号)第一条规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可按规定向注册地所在区县就业促进中心申请专项就业岗位补贴。
[发布日期] 2014-10-29
[发布机构]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委;产业化;农业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1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