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028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公告 第4号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解读:耕地保护关+C6...
关于2016年度上海市执业兽医继续教育...
《上海市渔港和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办法(草...
关于上海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
磋商公告
2012年上海市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苗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告 第13号
[摘要]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委考核合格,决定批准甘丽佳等39名同志为食用菌菌种检验人员,张旬旬等36名同志为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人员,颁发食用菌菌种检验和生产技术人员合格证书。
[发布日期] 2015-10-20
[发布机构]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公告;食用菌;检验员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53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