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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解除暂停销售鸿茅药酒的公示
[摘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解除暂停销售鸿茅药酒的公示 苏药广公〔2015〕第003号 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因违法广告,于2015年1月26日被我局实施暂停销售措施。
[发布日期] 2015-02-09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药酒;广告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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