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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暂停销售复明胶囊等2个药品的公告
[摘要]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暂停销售复明胶囊等2个药品的公告 苏药广公告〔2010〕第015号 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7月12日起,对标示为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复明胶囊等2种违法广告药品(品种名单见附件)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在我省范围内暂停上述品种的销售。
[发布日期] 2010-07-12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药品;复明;暂停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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