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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秦川通痹片的公告
[摘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秦川通痹片的公告 苏药广公告〔2009〕第4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秦川通痹片药品广告等问题,分别于2008年11月6日在《新华日报》、11月11日在《无锡经济台》上发布了更正启事。
[发布日期] 2009-01-06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通痹片;秦川;江苏食药监局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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