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南京市玄武区等73个县(市、区)为首批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地区的通知
[摘要] 关于同意南京市玄武区等73个县(市、区) 为首批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地区的通知 苏食安办〔2015〕16号 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安委〔2015〕1号)要求,经各相关地区提出申请、报送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省食品安全办审核并在媒体公示等程序,现同意南京市玄武区等73个县(市、区)为首批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地区(具体名单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5-12-28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食品安全;创建;玄武区 [时效性] Effective